清远市民政局开展国庆节前安全及常见传染病防控工作检查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国庆节安全防范和督促全市各类托育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及秋冬季常见传染病防控,根据《清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庆节前安全生产联合检查的通知》清安办〔2021〕75号和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开展托育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及秋冬常见传染病防控工作专项调研的通知(粤防疫指办防控函〔2021〕14号)有关指示精神,9月28日,市民政局组织执法人员对民办培训学校、民办培训中心和民办儿童社会服务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落实安全防范工作和疫情防控措施情况开展了现场检查。
此次安全检查共计抽查了包括清远市清新白湾阳光儿童村、清远市彩虹桥特殊儿童康复中心等市级社会组织,检查内容涉及社会组织在落实疫情防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卫生安全等方面的措施。
经检查发现,个别机构还存在落实安全防范工作不到位的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记录,并责令相关机构负责人立即开展整改,主动落实安全防范主体责任,保障服务对象的人身安全。
通过此次检查,全面排查了相关社会组织的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了相关社会组织的安全意识,使相关责任人充分认识到落实安全防范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为确保我市相关社会组织在国庆期间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提供了保证。